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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2008级部分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27 14: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
    根据院教字[2009]1号《韦德1946bv1946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将2008级部分学生转专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的对象
   凡符合下面三个条件的2008级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1、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20%。
2、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并培养成才。
    二、选择专业的限定条件
    除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本年级选择转入专业,但文管类专业的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只能转同类专业。
转入专业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左右。
   三、时间安排
1、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应于4月25日-5月4日到现所在系领取、填写《韦德1946bv1946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或自行在网上下载表格),并在5月4日前交所在系。
2、各系对报名表进行条件审核后,于5月8日报教学管理部。
3、由教学管理部召集各转入系审核报名表,并决定转入人数。
4、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籍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对于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学时数和基本要求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课程或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要求而未学的必修课,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
3、对于跨学科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编入2009级相关专业修读。
4、对于已批准转专业的同学,本学期原则上继续在转出专业修读,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按转出专业的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测评。同时,学生可选择旁听拟转入专业的部分课程,旁听课程的考核成绩要待学籍异动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且旁听课程的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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