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1884012班余红艳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余红艳,女,汉族,1998年10月出生,江西省上饶市广丰人。2018年9月考入我院文理学部,现为我院1884012班学生,学号188401236。
余红艳同学于2022年3月29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翻墙返校,并隐瞒打卡地点,该行为违反了《韦德1946bv1946疫情期间学生常态化管理相关规定》第三节第十一条的规定,给学院的疫情管控工作增加了人为风险,且因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为严肃校纪,加强防疫期间的校园师生管理,教育其本人和广大同学,经文理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建议,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1884012班余红艳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自2022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9日。
余红艳同学如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科技学院学生院内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终审: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