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1904061班张蕙薪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蕙薪,女,汉族,1999年9月生,浙江湖州人。2018年9月考入我院,现为我院1904061班学生,学号:188405122。
张蕙薪同学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自开学至第16周旷课达33学时,并在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夜不归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受到处分后,张蕙薪同学对所犯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思想积极向上,学习上有较大进步,努力改正不良习惯,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根据《韦德1946bv1946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部党政联席会同意,学生工作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解除1904061班张蕙薪同学的警告处分。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终审:万娟